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年2月20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彭瑋琳、呂雪彗「農地違章工廠有解,三階段合法」的報導,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於2019年2月19日在立法院做出重大宣示,並且提出三大輔導方向,在不准新設、不得汙染和不得危及公安的三大前提之下,有條件輔導佔用農地違章工廠的合法經營,其中對於已經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7400加工廠,列為最優先輔導合法,目標在十年內全面解決違章工廠問題。
現有《工廠管理輔導法》,針對申請臨時工廠大限將於2020年6月2日屆期,數萬家違章工廠十年內僅7400家工廠申請臨時登記,許多中南部立委選區頻頻要求提出解套辦法,林岱樺立委於2月19日提出質詢105年工商普查數據全台共15.6家製造業廠商,除了7400家臨時工廠登記,多達6.3萬家未登記工廠,約可估算全台共63萬勞工在未登記工廠就業,未登記工廠產值一年高達1.3兆新台幣,相當於一座竹科的年產值,如任由立法「硬著陸」,對就業率和經濟影響極大。
對此,蘇貞昌院長表示,2月18日已經召集政委張景森、龔明鑫和相關部會開會,提出農地工廠管理三大目標:「不准新設」、「不得汙染」、「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此外,對於相信配合政府規範已經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7000多家工廠,不會因為法規到期失效,政府會優先輔導合法化。長期群聚、沒有汙染和沒有公安危險的工廠,希望可以就地輔導,給予更多協助。
依據行政院拍板決定,零星散落在農地或住宅區的違規工廠,第一階段全面納管;第二階段就地輔導業者在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四大項目合於法規;最後第三階段才是輔導地目變更,讓工廠、地目合法化。
行政院並且決定,「一年」內要完成佔用農地違章工廠確切家數的調查,預計在「五年」內全面納管,「十年」內全面解決違章工廠的問題。
筆者認為,都市計畫農業區或是農牧用地本來就不能做為工廠使用,本來法律就有規定,在上面蓋工廠即屬違法,但現在因為違法者為數眾多,要處理反彈力量太大,變成只能輔導合法化。筆者不是相當認同政府這樣的作法,法律本來人民就有遵守的義務,除非本來合法後來變成不合法,才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本來就不合法的,實在沒有理由因為大多數人都違法、政府長期疏於處理,就反而來要求合法化,這不符合「法治國原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的「法治」一直存在「選擇性執法」,民眾也因而養成投機心態,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只是眾多現象之一,政府應拿出大智慧依法處理,才可能讓人民養成「守法」的習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