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214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程士華所撰「搭棚連接住宅加課房屋稅」的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在自家附近加設「棚架」,課徵房屋稅的標準不同,如果是在頂樓搭建「簡易棚架」不會影響房屋稅,但如果是在平地上搭設「連接自宅的棚架」,就要加課房屋稅。

    依據《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可以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民眾如果利用房屋周邊空地搭建棚架,利用頂蓋、樑柱等架構,與房屋構成一體,除可供遮陽防雨,重點是還可以當作停車空間等,具有多種生活用途,因而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均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

    不過並不是任何棚架都要課房屋稅,官員表示,若在房屋頂樓搭建沒有設置門窗、牆壁,只供遮陽、防雨、防漏及隔熱目的,且沒有作其他目的使用,這類「簡陋棚架」相對於「房外棚架」,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義務人的負擔,這類「簡陋的棚架」就不用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以實際使用情形課徵,依據《房屋稅條例》第23條房屋之新建、重建、增建或典賣移轉,主管建築機關及主辦登記機關應於核准發照或登記之日,同時通知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課徵房屋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民眾不是只有保存登記的房子才課房屋稅,違章建築也會課房屋稅,就是「連接房子的棚架」也會被課房屋稅,總之,面對「稅的問題」,要弄清楚實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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