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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320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鄭鴻達「危老條例修正,三重點拍板」的報導,行政院院會於民國109319日拍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修法三大重點為「鬆綁鄰地合併面積以擴大重建基地規模」、「時程獎勵逐年遞減10%分三年落日,修法後第四年降為5%,以後每年遞減1%至歸零」;新增「規模獎勵開放200平方公尺以上申請」

等。

 

    內政部表示,現行危老條例規定,可能造成畸零地、地籍零碎、小面積設計不易或是都市景觀問題,本次行政院院會建議修法鬆綁合併鄰地等規定,透過政策引導時程獎勵逐年歸零。考量20205月時程獎勵屆期,申請重建意願可能降低,因此延展時程獎勵期程並逐年調降獎勵制度。

 

    內政部指出,為了引導鼓勵大規模重建、擴大申請重建面積,提高重建效益,修訂草案增訂規模獎勵,並且替代時程獎勵。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本次修法三大重點,第一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解決畸零地、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的問題,要讓危老也能帶動鄰近基地擴大興建規模,且維持11最高1000平方公尺範圍可以獲得的容積獎勵,超過部分符合房屋稅、地價稅減半徵收。

 

    第二為時程獎勵,逐年遞減,目前10%三年落日,修法通過施行後,第四年申請重建給予基準容積5%,然後自第五年起逐年減少1%,直到歸零。

 

    第三則是新增規模獎勵,只要符合2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申請規模獎勵,替代逐年遞減的時程獎勵。

 

    至於新增「規模獎勵」從原先要400平方公尺以下,降為200平方公尺以下,花敬群表示,這是因為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南部縣市地方政府提出,中南部透天厝整併,市場、民間參與還在學習累積,希望政府給予更多機會和誘因。

 

    花敬群次長表示,目前危老條例規定是前三年時程獎勵到202059日,希望立法院盡早可以完成修法,避免讓510日申請的案件無法享受到時程獎勵和新增規模獎勵的優惠。

 

    筆者認為,「危老」與「都更」不同,「危老」必須取得住戶「百分百同意」,而台灣六都之中尤其「雙北市」,30年以上屋齡偏高老舊建物,存在公安、耐震、消防等的問題,危老的需求迫在眉睫,但眼看著時程獎勵將要屆至,因此本次除了延長時程獎勵,再逐年調降之外,也針對其他像是規模獎勵或是基地合併鄰地限制更加彈性,加大誘因,鼓勵整合。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原本《都市更新條例》自民國871111日迄今,真正申請案例並不多,主要是時間拖得太長,「都更實施者」不堪拖累,至於「危老條例」推出之後,對於老舊房屋的改建、重建帶來很大的效益。現在內政願進一步再修改、添利多,希望能讓它更有效益,行政院既已院會通過草案,希望趕緊進入立法院三讀通過,使「居住安全」能獲得確保,讓《住宅法》中的「居住權」能進一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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