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年6月10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沈佩瑤「私地遭占還變歷史建築,地主過世才曝光」的報導,台北市古蹟數量全台數一數二,但台北市劉耀仁議員接獲民眾陳情,表示坐落台北市雙園街77號、79號歷史建築「警察宿舍」,竟然占用私土地將近50年,地主因為不敢得罪警察隱忍,直到家屬繼承土地才發現,劉耀仁議員質疑市府不當得利,台北市柯文哲市長則允諾會在一個月內處理。
台北市文化局於民國107年7月16日把台北市雙園街77、79號建物列為歷史建築,台北市劉耀仁議員指出,接獲該地主女兒投訴,兄弟姊妹三年前母親過世繼承私人土地,才發現土地被警察局占用,聯絡好幾次都沒有答覆,推敲可以能是因為占用者是警察,地主隱忍,直到過世才發現。
台北市警察局陳嘉昌局長則表示,的確該警察宿舍有占用到私有地,會趁修復再利用時,將佔用的部分歸還,但劉耀仁議員表示,警察局佔用民地近55年,已經符合「不當得利」,而且土木技師認為拆屋還地會有危險,依「文資法」第39條直接價購或徵收,並向地主繳交不當得利,日後作為台北市萬華區義警大隊協勤中心,報備文化局修繕,展現政府誠意。
台北市文化局長蔡宗雄表示,警察局目前動用第一預報金修繕,會請文資委員現勘鑑定是否有歷史價值,並且做必要處理,柯文哲市長也當場允諾,會在一個月內處理,是否價購徵收也會討論。
筆者認為,民眾繼承遺產,往往不知土地位置,可以委託地政士申請地政機關指界,此外公用機關占用私有民地,本應拆屋還地,但是因為又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可能無法拆遷,因此只好用價購徵收的方式,不過占用期間,應該也要給予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的補償,才符合《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民眾自己的土地一定要去關心了解,如有被人無權占用應當進行「測量」確認,進而委託專業律師協助催討,俾保自身之合法權益!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