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有哪些?解決債務問題,繼承人必知道的5件事-中華民國扶助協會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0824日經濟日報A12記者程士華「遺產稅逾期  不得跨局申報」的報導,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遺產稅申報已不限於戶籍所在地,可以跨國稅局申辦,不過納稅義務人要注意,逾期申報的遺產稅案件,仍無法適用跨局臨櫃申辦服務。

    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但考慮到有些繼承人旅居外地,申報不便,從「2019121」起,財政部已開放跨區申報服務。可跨區申報遺產稅案件,需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只有財產種類、扣除額及免稅項目單純,且遺產總額在2500萬元以下的簡易遺產稅案件,才能適用跨區申報,對上述簡易申報案,各區國稅局皆可提供收件、核定及發放證明等服務。

備註:目前以下案件類型「不開放跨區申報」:

1.逾期申報

2.代位申報

3.遺囑執行人與資產管理人申報

上述報導中,提到申報遺產稅的相關辦法,筆者再把遺產稅的相關稅法以及上述做一些簡單補充,補充如下:

1.遺產稅的免稅額:

     遺產淨值在1200萬以下免稅、5000萬元以下課徵10%5000萬以上未達1億者,課徵500萬元,就超過部份加徵15%、超過一億課徵1,250萬元,就超過1億元部分加徵20%。

2.可扣除額:

       配偶扣除額:493

      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以上為基本大眾都可適用的可扣金額,還有許多要件可以在申報時可以詢問國稅局或是地政士,提列越多可讓遺產淨值越低,稅賦也會下降)

3.準備文件:

      身份證(影本)、印鑑證明、戶籍謄本(各繼承人現戶與被繼承人除戶)與死亡證明書、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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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