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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1221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程士華「遺產稅額試算,明年上路」、自由時報A11版記者鄭琪芳「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明年元旦上路」的報導,繼「綜所稅提供稅額試算服務」後,財政部也宣布11111日開始實施「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符合遺產稅額3000萬元以下等四項條件,將提供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表示,遺產稅申報案件一年約15萬多件,符合條件約占七成。

        財政部蘇建榮部長提到,這項服務適用對象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和子女,有身分證且未辦理拋棄繼承者」,被繼承人必須是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的國民,遺產總額在台幣3000萬元以下,且無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遺產種類限定不動產、存款、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上市櫃及興櫃股票、短期票券、汽車;扣除額以配偶、子女、父母、身心障礙、死前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喪葬費扣除額等為限。如果有「骨董」之類的,因為涉及要評價,就不適用此一試算服務。

    財政部指出,未來新制上路後,民眾可以透過線上申請,或是洽任一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並且勾選「試算服務」、「延後申報」,國稅局就會在受理30日內進行回覆。

       筆者提醒民眾,即使現在有便民服務,試算還是只能做為參考,因而建議如果有特殊情形,還是以請教「專業人士」較為安全。另外因為遺產總額較大的案件仍不適用,因此還是有委託「專業人士」協助申報的必要,千萬不要為「省小錢」而「花大錢」,這將得不償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財政部推出「遺產稅額試算服務」是想便民,但涉及稅額繳納,「節稅」非常重要,所以還是請專業地政士、律師、會計師協助為宜,一方面先行試算,另一方面取得「專業人士」的第二意見,還是比較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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