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176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陳姿穎「遺產稅避免糾紛,三個路徑」的報導,報導中提到台灣名人巨額遺產和遺產稅紛爭受到社會關注,資誠會計師洪連盛建議,如果家中有巨額財產,民眾不妨透過預立遺囑、買人壽保險或是分期繳納遺產稅等方式,避免繼承人手頭上現金不夠,造成遺產無法分配的情形。

    楊麗花的先生洪文棟的母親洪彭瑞蘭去世後,因為高額遺產和股票,導致遺產稅加上罰鍰高達新台幣15854萬元,包含洪文棟等三兄妹一直尚未處理的母親股票遺產,導致股票遺產稅最後由洪文棟姪子洪士均繳清,然而洪士均繳清後,又對楊麗花提告,台北地院判決楊麗花等人應給付新台幣4476萬元。

    洪連盛則表示,台灣人大多沒有預立遺囑的習慣,因為法律規定繼承人繳清遺產總額後才能分配財產,習慣投資不動產或是股票的家族,被繼承人離世之後,往往發生空有大量資產卻沒有現金可以繳納遺產稅的情形,一旦造成延期繳納,將累積相當可觀的罰鍰。

    筆者對於名人巨額遺產和遺產稅紛爭感同身受,常常辦繼承案登記時,遇到民眾繼承高額的遺產,但是因為大部分都是股票或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不易申請抵繳,導致高額的遺產稅相當頭痛。筆者是建議如果不動產的部分生前先處分換成現金,或是像會計師所建議的一部分現金先買壽險預留將來的遺產稅稅源是相當重要,否則也可以透過《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之「分期」或是「實物抵繳」的方式來處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表示,近些年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辦理不少「家族傳承」、「企業傳承」及繼承的案件,也常提醒當事人最好做好「超前部屬」,如「預立遺囑」、「信託」、「租稅規劃」都是超前部屬時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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