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單位想出租,按揭銀行會怎樣處理?(6按及8按出租的分別) - 星之谷按揭轉介Starpro Agency Limited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11118日經濟日報A13記者陳姿穎所撰的「出租房收回自住  重新申請優稅」報導,台北市稅捐處官員表示,「屋主合法供公益出租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同等於自住用優惠稅率不過若後續租約到期或提前解約屋主收回自用須提出申請」,才能享有房屋稅(百分之一點二)及地價稅(千分之二)自住優惠稅率。

    近年來,因受疫情所困,房市不熱不冷,投資客、囤房族因名下有眾多房屋,而在許多房屋都有貸款的情形下,房東們往往都會先把房屋出租出去,既可貼補房貸支出,也有稅務節稅規劃(例如房地合一稅)等,而地方稅務局(稅捐處)會因當地不動產「使用目的」的不同,課稅的稅率也各不相同。

   如上述報導所說當房客退租、提早解約而把房屋收回的房東,因稅務局並不了解租約是否到期?或是租客提早退租?……等情況下,所以稅務局會依舊使用當初出租時的稅率,除非是當退租後,屋主有去稅捐單位申辦回自住優惠稅率,才會適用自用稅率。

    因為自住優惠稅率並不是無法律條件的,要符合以下條件才可申請適用,以下分「房屋稅」、「地價稅」兩部分說明:

()房屋稅:

1.房屋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2.房屋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設戶籍在此

3.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備註:如房屋有部分為營業、出租使用者亦可申請部分自用、部分出租

()地價稅:

1.設戶籍在該縣市

2.土地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3.如有要變更稅率者,需當年度的9/22之前至稅捐機關單位申辦

   

    補充:近年來政府推出房屋包租代管的服務,可由政府作為物業管理角色代為管理房東的不動產,可使不少人身在外國的房東們不用特別請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價格相對較親民,也可享有地價稅稅額減徵最高40%(但以台幣1萬元為上限),如有需求的民眾可去當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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