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2年5月4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陳姿穎所撰「土地共有物分割案,稅局盯」的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了防止有心人士假藉共有物分割,規避土地增值稅,自民國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針對土地共有物分割案件進行清查。
稅務局官員表示,辦理共有土地分割,各共有人取得土地價值與其分割前應有持分相等,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如果分割後取得土地價值和原持分比例所算得價值「不相等」者,就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官員表示,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創設持分共有關係後,利用應稅土地與免稅土地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進行共有物分割,藉以墊高應稅土地原地價。
地方稅務局官員表示,政府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利用這種方式規避稅負,造成稅收流失,將全面清查該類案件,如果有利用共有物分割墊高原地價,將會依「實質課稅原則」更回分割前原地價之後,並通知地政機關進行更正。
筆者提醒民眾,切勿有僥倖心態,可以進行「合法節稅」,但切勿運用「脫法」方式的規定,因為「實質課稅原則」是稅務機關常運用的規定。如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請教專業人士,或由專業人士代為處理,筆者向來鼓勵合法節稅,但不鼓勵脫法的規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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