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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529日聯合報B1記者魏翊庭所撰「42戶全搬 三鶯部落終於拆除」的報導,位於新北市三鶯大橋下近40年歷史的三鶯部落,由於位於行水區,政府希望拆遷,來回談判超過10年;原部落42戶今年初搬到自力建屋的三峽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後,該地才拆除,成為台灣第一個完成安遷計畫的「河濱部落」。

 

  三鶯部落在1980年代就存在,第1個拆遷方案是在2008年,當時台北縣政府在三鶯部落附近蓋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隆恩埔國宅),但因族人不適應住大樓,仍有半數族人寧願留在原地,族人後來提出「易地安置、重建部落」方案。

 

  歷經找地、籌建經費等過程,市府媒合承租新北市三峽隆恩街3.4公頃「國有財產署」土地,並由「原民局」擔任擔保人後,讓族人順利貸款,由族人自力建屋,1/3由族人自籌款、1/3銀行貸款、1/3由政府補助,自20166月動土起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表示,原部落拆屋清理後,會先恢復河岸原貌,以強化大漢溪的通洪能力,未來該地會納入河濱公園整體規畫。

 

  筆者認為,當初政府未參考原住民自有的生存方式,僅提供遷居到國宅的計畫,才會安置不順利,拖延了這麼久。政策應該要有彈性,並事先做好溝通,新的部落也應該要能結合周邊環境推動社區營造,帶動當地經濟和產業的發展,成為都市原住民部落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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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