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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218日自由時報A9版記者徐義平「實價登錄修法,門牌全都露喊卡」的報導,「實價登錄2.0」原計畫20185月送進立法院審議,卻因為「預售屋即時登陸」和「門牌全都露」引發房產界反彈,內政部傾向先撤下,先推動時價登錄責任從「地政士」回歸到「買賣雙方」的修法,希望趕在2019修法完成。

 

    原本「實價登錄」2.0修法有五大方向,包括預售屋買賣契約完成30天內實價登錄、門牌直接揭露不再區段化、買賣移轉時和實價登錄作業同步進行、申報權利人由地政士或經紀業回歸買賣雙方、還有提高惡意哄抬價格的業者罰鍰。

 

    但經過幾次和業界座談之後,內政部花敬群政務次長表示,由於「預售屋」和「門牌」兩項修法阻力最大,未能達成共識,為了讓法案可以順利通過,考量先將兩項修法撤下,重點放在實價登錄歸責問題,以及加快實價登錄的速度。

 

    部分建商透露「預售屋即時登錄」並非所有業者都反對,只是擔心預售合約容易受到為人操作,如果沒有足夠配套來確保資料真實性,反而容易讓消費者受到「假行情」的誤導。

 

    「門牌全都露」則爭議在於「個資安全」考量,雖然揭露房屋資料不是「屋主的資料」,但是因不動產交易的總價高,在一般人財不露白的心態下,難免民眾擔心售屋金額曝光。

 

    筆者贊同實價登錄責任應該回歸買賣雙方,因為「地政士」只是登記代理人,並非當事人,買賣的金額理當買賣雙方當事人最清楚,地政士未必知情,因此責任回歸買賣雙方才是最適當的,如果買賣雙方對於流程不熟悉,地政士只是協助代理做登錄的工作。此外,筆者還是希望實務上預售屋因為沒有即時登錄導致的實價登錄跟行情落差的問題可以趕快解決,雖然不能在這次修法處理,但一定要趕快想出配套來修法,才能發揮實價登錄價格透明化的目標。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住宅法》的精神保障人民的「居住權」,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是《住宅法》的目標之一,但交易資訊的透明仍應考慮兼顧交易的流暢、個資及個人財力隱私,故「實價登錄」進行修法務必格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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