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1月4日聯合報B版記者李青霖所撰「地政便利包省錢 小心出錯風險」的報導,台北市府民國105年5月曾推「地政便利包」,強調「教您省荷包」,還可到府到院服務、預約諮詢,強調依地政便利包就可以DIY完成。不過,這項便利包遭北市地政士公會行文抗議。北市李姓地政士也陳情北市府,直言地政局的便民服務實際是「害民」,他說,以不動產登記來說,並非單純產權過戶登記而已,還有產權過戶時需繳交的稅捐、法律關係。地政局只了解個別承辦業務,並無法為民眾規劃稅務,「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新竹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彭忠義說,近幾年地方基層因便民服務造成疏失被判國賠案例也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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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6110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林潔玲「民宿適用住家稅率,有條件」的報導,國人的生活習性改變,越來越多人出遊,台灣民宿業越來越多,財政部經常接獲業者詢問民宿房屋稅如何課徵,財政部對此表示經營民宿的房屋稅仍有適用「住家稅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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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616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劉懿慧「轉讓預售屋,價差須課稅」的報導,國稅局提醒民眾,依照《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買賣預售屋和成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和因取得、改良和移轉該資產支付的一切必要費用之後的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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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5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李欣芳、曾韋禎、徐義平所撰「30年危險老屋重建 享容積減稅優惠」的報導,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行政院會拍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經評估須拆除重建的卅年以上老屋或危險建物,可享容積與建蔽率獎勵,並享兩年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優惠,若未出售房屋,可終身享有房屋稅減半優惠,估計近百萬戶適用,行政院盼爭取立法院加開臨時會通過法案。但據房地產業者表示,草案規定要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這個門檻相當高,「釘子戶」問題不解決,法案還是難以推動,另外,容積獎勵僅有 一.四倍,誘因不算大,能否吸引老舊建物業主參與重建,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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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5年12月23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義平所撰「雨遮、屋簷 後年起不能登記、計價」的報導,內政部部務會議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被質疑只能給鳥站、人無法站立的雨遮、屋簷等灌水「虛坪」,後年起取消登記,杜絕灌水虛坪炒作房價,自民國107年起,被質疑只能給鳥站、人無法站立的雨遮、屋簷等灌水「虛坪」,將全面取消登記,讓投機者無法以虛坪計入實際使用坪數、灌水炒作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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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5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A6版記者王孟倫所撰「金管會挺都更 擬排除銀行放款限制」的報導,為協助推動都市更新政策,金管會宣布兩項政策,建議修訂《都市更新條例》,讓銀行辦理都更可排除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三十%的限制;且銀行老舊行舍投入重建都更,自用比率從原本五十%改為二十%以上即可,以提高都更誘因。事實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除了排除《銀行法》有關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三十%的限制,並提出貸款年限不受三十年限制。另外,內政部也將提出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定再交付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下會期可望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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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5年12月27日聯合報A13版記者林敬殷所撰「危險老屋更新優惠 適用範圍擴及數十萬戶」的報導,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更新重建,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討論內政部擬訂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專法提供租稅減免、建蔽率及容積獎勵等優惠措施,並擴大適用範圍,草案將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估計適用對象高達數十萬戶。蔡英文總統日前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已拍板加速完成老舊公寓都市更新,但方案涉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修法時程曠日廢時,因此內政部另提專法優先處理危險及老舊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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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5年12月24日聯合報A13版記者丘采薇、許依晨、潘姿羽所撰「住宅法修正三讀 社宅租弱勢提高到3成」的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為落實居住正義,明定社會住宅應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從現行的一成提高至三成。未來也將增設「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免納綜合所得稅的額度最高新台幣一萬元,房屋可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地價稅。此外,條文也訂定三年的「緩衝期」,若弱勢者現在承租的房屋是違建,也可申請三年補貼,做為社會住宅蓋好之前的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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