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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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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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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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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可能會已經預測到自己死期將近,把自己的財產先移轉到配偶或是繼承人的名下,形成法律上的漏洞,為了避免這樣的漏洞,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中,針對這樣的情形,將其視為遺產之一部份,納稅義務人必須依法納入遺產價值中共同計算申報遺產稅。

根據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三、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因此凡是被繼承人死亡前所做的財產贈與行為,只要是對象為配偶、繼承人或繼承人其配偶者,其財產價值均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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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8條之規定:「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千二百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因此若是被繼承人生前遺產總價值在新台幣1200萬以內者,均屬於免稅的範疇,但仍需申報遺產稅,只是國稅局會直接核發一張「遺產稅免稅證明書」,因為遺產價值沒有超過免稅額,不用繳納遺產稅,即可辦理後續財產繼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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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6月13日中國時報A18版記者許瀚分所撰「治農舍亂象 學者:應落實稽查」的報導,農委會為解決農舍亂象及農地使用惡化現況,提出修法明訂農舍興建人的身分,不過多名農業學者在「農地農用及農舍」論壇中認為,已有相關法條規定農舍申建及農地農用的準則,問題出在沒有落實稽查。對此行政院農委會回覆,已成立跨部會稽查小組,調查各縣市的情況,並將公布於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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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6月23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所撰「商業區蓋豪宅 市府修法限縮」的報導,台北市郝市府時代,北市不少精華地段的商業區被建商插旗,坐享商業區高容積率,推豪宅都更案,也有財團躍躍欲試,將辦公室改建為豪宅,卻不符《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柯市府近日祭出「限縮豪宅條款」,將規定這些都更案一至四樓的不等樓層,須做商業使用,換言之,不得再興建門戶封閉的豪宅,否則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可砍都更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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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6月15日工商時報A14版記者鄭啟明所撰「地目變更潮 海山站鍍金」的報導,2015年最夯的的捷運購屋段是目前已通車營運的土城頂埔至海山站這一段,尤其海山站周邊,不僅只是頂埔站通車將鴻海園區電子新貴購屋需求往海山站帶,最紅火的因素還包括總計至少將近5.5萬坪的工業廠房土地將全面啟動工轉商、工轉住的地目變更潮,不只市值暴增,更讓海山站房市全面鍍金!值得一提的是捷運板南線串接南港軟體園區、信義計畫區、sogo商圈、台北車站、新板特區、土城產業園區,從科技工業外銷、金融壽險到觀光百貨零售,年產值超越新台幣十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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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廷鈞
我國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課徵的範圍採「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依據該法第1條的規定,遺產稅課徵的範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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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廷鈞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有哪些人呢?其實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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