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最大土改農建用地開放出售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1124日中國時報A12版記者連巂偉的報導,中共第18屆三中全會希望以城鎮化打破戶口二元制,允許一定比例「農村建設用地」可直接由農民到公開市場上出售,以解決目前土地與戶口的城鄉二元制所造成的動盪,堪稱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最大幅度的「土地改革」。

    有鑑於大陸近年來社會抗議,農民土地遭到徵收成為社會動盪最大根源,這一切與大陸土地制度城市土地「全民所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密不可分。因為大陸農村土地在改革開放之後,按照勞動程度分配農作收益,採用「家庭聯產承包制」,讓農民農作物除一定比例上繳外可以到市場上販售。其後也推出「土地流轉制度」,使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可以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保留承包權、轉讓經營權。但是集體所有的農村土地還是禁止直接進入市場,而是在當地政府徵用轉為「國有建地」後,才透過招標、拍賣、掛牌拍賣競標進行出讓,使得政府壟斷建地的供給,導致土地價格上漲,農民卻無法享受土地增值的利益,使得城鄉差距擴大。

    在第18屆三中全會之後,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將來將與現行國有土地一樣,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農民的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的二級市場,「農村宅基地」將不必再被地方政府剝削。

    對此大陸國泰君安房地產行業分析師孫建平、李品科估計,假設農村建地8%可流轉,將增加233萬公頃的「建設用地」,使城市建設用地面積增加60%,滿足未來6年城市建設需求。不過也有學者指出,此舉將會使地方政府失去財政收入來源,因此還需要二至三年的過渡期來實施。

    筆者認同這樣的改革,因為這樣才能使得農民真正能夠享受其耕種土地增值的利益,並且免於受到剝削、縮短城鄉差距,實現「耕者有其田」的理念,也可以進一步化解社會動盪的情形!!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大陸「集體所有」的土地過去一直落入「有名無實」的處境,對農民權益的保障相當不公平;現在能有此一改革措施準備出台,應有助於農民財產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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