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嘉義縣府提供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121日聯合報A7版翁禎霞、魯永明、陳雅玲、修瑞瑩、蔡孟妤記者所撰「農地控管占比太高 農業縣反彈」、董俞佳記者所撰「農委會:研擬綠色環境給付」的報導,內政部主責「全國國土計畫草案」,草案訂出各縣市模擬農地面積,不過因部分面積與地方統計有出入,面積更多也更大,引發地方政府不滿。

 

  全國國土計畫於民國1075月公告實施,農業發展區將分為五類,其中第一類農地用途限制最嚴格,地方解讀是「純農用」,以後連蓋農舍、農業加工場所都不行。因此內政部在南部農業縣舉辦「公聽會」遭遇強烈反彈,地方上認為「純農用」的第一類農地占比太高,且連蓋農舍都不行,將嚴重影響地方發展。

 

  例如:台南特有農地約五萬五千公頃,但農委會畫定的第一類農地竟高達八萬八千公頃,原來農委會是以民國五、六十年的灌溉資料套圖設定,但現況早已大不同,很多地方因為土質不佳或收成不好早就停灌,也沒有灌溉溝渠,致讓農民無法接受。

 

  筆者認為,國土計畫立意良好,但一旦劃設後就不容許輕易變更,影響甚大,所以事前一定要與地方政府溝通討論協調好,期待未來我國國土的分區劃設可以更順利、政府執法展現「公權力」,終結目前土地利用的亂象。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國土計畫法》立意良善,但法律的執行一定要與「實際狀況」配合,「全國國土計畫」必須配合實際狀況,落實執行;否則,將來又是一部「落空」的法律;希望政府好好地規劃,讓《國土計畫法》的良好美意能實現,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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