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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上路 衍生百億商機」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0424日工商時報A4版蔡惠芳記者所撰「包租代管商機 每年上看百億」、中國時報A8版「租賃專法上路 衍生百億商機」的報導,台灣首部「租賃專法」將在民國107627日實施,每年租金上看台幣2,400億元的租賃市場,將面臨重大變革,可謂是「租賃元年」。

 

  內政部在民國106年元旦公布實施定型化租賃契約,並將從107627日正式實施《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專法),業者必須成立租賃公司加入租賃公會、繳納保證金,以包租代管方式,才能承作住宅租賃業務。預期實施後,租屋市場將面臨嚴酷考驗。以往屋主出租房子不必強制採用官方版租賃契約書,但新法上路後,就必須採用,否則將受到房客強勢申訴的挑戰。

 

  不過,目前全台住宅租賃市場,包括租屋、社宅、空屋、學生住宅等,應有150200萬戶,年租金有台幣1200億至2400億元。但租賃市場向來最難管,是稅務的大黑洞。許多房東不願繳稅,隱藏出租事實,比重高達9成;且專法雖端出每月租金台幣6000元內可免稅,但在租金動輒數萬元的雙北,6000元實在很難打動房東!再者,專法雖有「定型化租賃契約」的規定,但並沒有「吹哨條款」,除非房客檢舉或糾紛發生,否則房東普遍仍不願報稅。

 

  但有業者認為,總體來說住宅租賃專法,比營建署的租屋服務平台好,預期桃園以南房東會因減稅誘因,而衍生包租代管的商機。以100萬戶房子出租,11年代管服務費台幣1萬元左右估算,商機上看台幣100億元。

 

  筆者認為,全國有上百萬租屋族,但一直沒有明確的專法規範,閒置的房屋也沒有充分導入租屋市場,而且租屋糾紛時有耳聞,希望《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能改善租屋環境、促進相關行業的發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這部法律確實帶來不小的商機,但法律貴在落實,《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目前很少人知道其內容,政府欠缺宣導,希望政府能宣導並教育消費者,這樣立法的目的才能實現;同時承租人也要自己做功課,了解法律,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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