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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2.0 買賣房子門牌地號全都露」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419日自由時報A1A6版鍾麗華、徐義平記者所撰「實價登錄2.0 買賣房子門牌地號全都露」、「預售屋即時登錄 房產業憂問題多」、「登錄不實重罰 最貴籃球場創紀錄」、蘋果日報A4版綜合報導「實價登錄擬完整揭露門牌」、經濟日報A4版周志豪、林彥呈記者所撰「實價登錄2.0 門牌資訊全都露」、聯合報A11黃國樑記者所撰「實價登錄2.0 來了」等報導,為進一步落實不動產交易透明化,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2.0版,並擬修改「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地政士法》;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會,預計月底送立法院審查。

 

  內政部花敬群次長指出,現行實價登錄公布資訊以「三十戶」為一區間,民眾查詢時無法得知成交案件門牌與地號等完整資訊;不過在評估不致於侵害個人資料,且可保護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等前提下,將比照英、美等國,修法後改為「逐戶」揭露,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顯示。過去已登錄的二○三萬餘件資料也將同時揭露門牌。

 

  另外的修法重點也包括過去規定是由地政士在買賣成交後30日內進行登錄,未來申報義務人將由地政士改由「買賣雙方」,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起辦理實價登錄,藉由相互勾稽提升正確性,並提供更即時資訊。

 

 還有預售屋過去委託代銷業在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後才整批申報;新修法後,預售屋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未來「預售屋4年前賣出、今年才揭露買賣資訊」狀況不再發生。另外,過去起造人或建商自售預售屋不需登錄,這次修法自售預售屋擴大納入辦理實價登錄。

 

  筆者認為,實價登錄2.0版也許有民眾會有資訊洩漏的疑慮,但一般民眾也只能調閱「二類謄本」(僅公開所有權人的姓氏、部分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無法得知屋主為何(法人除外)。另外,「房地合一」上路後,就是朝實價課稅的方向進行,若是所有權人對於「取得成本」舉證困難,在實價登錄2.0版上路後,也許還能用以當做取得成本的證據,對於所有權人來說也不一定都是壞事。本次修法讓價格更即時、更透明也更正確,對於自住的民眾是利多,房價若能因此回歸「正常」,房市應該也會因此熱絡起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於政府修法太頻繁不太認同;不過將「登錄」的責任由「地政士」肩負,改為回歸「交易當事人」承擔,這一點較認為妥適;因為當時就是不正確的規定,現在只是把不正確的改為正確,盼政府以後立法更謹慎,才真正合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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