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1210日蘋果日報A2版記者林麒瑋等所撰「預售30天內須揭露時價」的報導,繼中央銀行宣布「修正房巿4大信用管制措施」打炒房,行政院將再討論攸關「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修法,未來若獲立法院完成修正,房地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將揭露門牌或明確地號,至於預售屋買賣簽約後,也要在30天內進行登錄,讓房地產交易資訊更透明、更即時。

   為促進房地產交易透明化,自2012年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正式上路。歷經修法,實價登錄,已由過去房地產交易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天內登錄,改為現在所有權登記時同步辦理。但外界一直呼籲實價登錄揭露資訊應詳細到門牌及明確地號、預售屋應即時申報,因外界質疑若揭露至門牌,恐有人身安全疑慮,導致修法一直在彙整各方意見中。

    行政院針對目前過熱的房市,決定再出重手,行政院會將討論攸關「實價登錄2.0」修法的「地政三法」,即《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修正草案。將現行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揭示以30戶為一單位,意即只能查到一個區塊的成交價格,修正為逐戶登錄,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意即,該制度一旦實施,則未來民眾將可精確的查到某戶房地產交易價格。

    地政法草案也將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日起「30天」內申報登錄。同時,為遏止當事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情事,草案中對於屢不改正者,也修法加重罰鍰額度;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至於草案則增訂經處罰3次仍未改正者,進而按次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預售屋交易並非所有權登記過戶,而只是「債權行為」,所以預售屋契約要預防假交易,更應把配套措施做好;另外,建案若價格上漲快速,可能有問題,政府也要對於這樣的行為去做查核、重罰,遏止銷售亂象。但也有建商抱持樂觀態度,像是興富發建設賴浚龍協理就表示,政府提出「實價登錄2.0」也是希望能為消費者把關,會配合政府的政策執行,而且這也是正面加分的政策,初期對買賣雙方會有消費習慣的適應期,對於預售屋實價揭露規範越來越嚴謹是好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長期關心人民之「居住權」的保障,為保障人民的居住權,我國已有《住宅法》,針對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有助於抑過房市炒作的歪風,但政府進行修法,仍應注意合情合理,切勿過苛,因為只要合情合理的立法,才是健全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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