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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223日工商時報A14版「房產贈與登記,夫妻占三成」的報導,房地合一稅上路之後,房產贈與登記中,夫妻贈與的占比大幅提高,平均每十件就有近三件為「夫妻贈與」,由於一般贈與節稅效益大不如前,因此數量從過去每年約4萬棟減少至3萬棟,而夫妻贈與則是因為公告現值大幅度調整後,節稅效果顯著,因此仍維持每年約1.2萬棟左右。

 

    根據內政部統計,夫妻贈與佔贈與連續五年都維持29%的比例,較房地合一稅實施前高出4~5個百分比,其他一般贈與則顯著減少,在房地合一上路之後逐年下滑,至2020年僅約3萬棟,低於之前每年4萬餘棟的水準。

 

    對於這個現象,業界人士歸因於夫妻贈與為了節省出售時的土增稅,夫妻一方已經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配偶未使用過,利用贈與的方式善用土增稅自用稅率10%的優惠,在土地公告現值大幅度調升的情形下節稅效益相當顯著。

 

    但是一般的贈與,因為贈與屬於「無償行為」,稅務機關認定受贈者取得不動產的成本相當低,和「市價」有差距,日後出售不動產可能出現可觀的房地合一稅,因此新制上路之後,就不斷減少。

 

    筆者還是認為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應該僅限於「出售」,因為贈與也要繳土地增值稅,出售土地有賺錢,都可以用優惠稅率,贈與已經沒有賺錢,而且被扣一筆贈與稅,土增稅還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實在不合理,這部分實屬立法疏漏,應該盡速修正,讓「贈與」跟「買賣」一視同仁,都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的土地增值稅率才是正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夫妻間贈與不動產占所有贈與案的三成,主要是「夫妻間的贈與」已做為節稅運用的方法之一,,=夫妻不動產贈與」所佔的比例也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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