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調查1】月花11萬搶租一根柱子「西門黃金柱」揭秘| 蘋果新聞網| 蘋果日報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1027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程士華「騎樓設攤營業,要繳房屋稅」的報導,「騎樓」可供公共通行的空間,對屋主來說,可以免徵房屋稅,但是如果另有用途,恐怕會喪失免稅資格。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屋主如果將騎樓設攤營業使用,即使出租他人,仍須因此繳納房屋稅。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諮詢電話,當事人房屋位於市場當中,騎樓大部分時間都是供公共通行,只有早上會提供出來作為設置攤位空間,為何會被通知繳納?

    依據財政部函釋房屋的騎樓如果供公眾使用,就不屬於《房屋稅條例》的課徵範圍,但新竹縣稅務局指出,關鍵在於設攤行為已經不符合「供公眾通行使用」的要件,因此依實際使用的情形,則按法定稅率課徵房屋稅。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屋主若將騎樓封閉使用,或是將騎樓全部或部分設置攤位供營業,都違反了供公共使用的要件,應依照實際使用情形課稅。

    筆者提醒民眾,如果是屬於透天厝的形式,騎樓產權通常都是登記私有,但是不用繳房屋稅,即使拿來停車,還是有留給行人通過的空間,依然可享免稅;但是如果有做生意,因為占用騎樓,有營業的情形,或是整個封起來改成私人的車庫,就會被改成依其實際使用情形的課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民眾對於持有不動產的課稅,一定要注意法令的相關規定。對於不動產的「免稅」或「優惠稅率」適用,可以為自己省荷包,但因需符合法定要件,所以,利用時一定也要注意,才不會喪失「免稅」或「優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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