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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想要免徵,須注意兩個重點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21215日經濟日報A14記者何奕萱所撰「房屋稅免徵  須符合兩要件」的報導,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課稅判斷標準只有住家用房屋且現值在新台幣(下同) 102000元以下可免徵房屋稅外,其餘非免稅房屋。

    房屋稅將依不同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來課稅。稅務局說明,依照房屋實際使用狀況,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若是將現值落於102000元以下房屋用於自住,則無需再繳納房屋稅;若用於非住家使用之房屋則無論房屋現值仍需課徵房屋稅。

    如上述報導所述,筆者再做以下簡單的補充:

    ().何謂「住家用」與「非住家用」房屋?

       所謂「住家用房屋」即是房屋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血親「居住」且「設籍」在此房屋裡,並無開設公司與店面做營業使用外且無出租等情事為住家使用,也可稱自用住宅;「非住家用」則是營業使用店面及公司行號、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人民團體非營業用者……等,無論房屋現值仍需課徵房屋稅。

    ().座落於鄉下的房屋常遇到房屋現值低於102000元的老屋,民眾由於不會收到稅單,在新屋完成後容易忽略去稅務單位申報註銷原本的房屋稅籍,導致同一門牌上會有兩筆或以上的房屋稅籍,筆者提醒當房屋已拆除、毀損等情形記得前往稅務單位申辦註銷房屋稅籍,以避免被重複課稅。

    ().房屋稅的課稅依據是以房屋的使用目的及是否因增建、改建而導致與當初使用目的不相同情形,應於發生日起的「30日」內檢附文件去辦理變更,否則會有被認定漏報漏稅而須補稅並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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