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 20 Wed 2018 17:03
歷史建物「礁溪天主堂」半夜遭偷拆
- Jun 20 Wed 2018 12:12
被繼承人存款只要繼承人多數決就可抵繳遺產稅!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 Jun 20 Wed 2018 09:20
配偶剩餘財產,完稅一年內要給付完成!
- Jun 19 Tue 2018 15:13
台北市大安區鐵皮屋火警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 Jun 15 Fri 2018 11:43
瑞興銀行大橋分行舊行舍要整合鄰地一起進行「都市更新」
- Jun 15 Fri 2018 11:42
打擊非法民宿,五大訂房平台「下架」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 Jun 14 Thu 2018 13:46
房貸成數大解密!依地區分類等級來決定
- Jun 14 Thu 2018 09:46
買到「海砂屋」,買方要控告賣方!
- Jun 13 Wed 2018 11:12
住宅單層隔6間認定是「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要申報列管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年6月10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義平「住宅單層隔六間,申報列管」的報導,有鑑於雙北市租屋火災事件頻傳,內政部於民國107年4月底修法通過一般住宅單層隔間超過六間或設置超過十張床位,將變更原本建物使用類組,直接認定為「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變更之後防火等各項性能必須提升到「公眾建物標準」,包括隔間建材應使用不燃材料、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每兩年定期申報、未達300平方公尺四年申報一次,如果未遵照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可依《建築法》處罰6~30萬元,嚴重者還可以由主管機關直接拆除。
- Jun 13 Wed 2018 10:03
立委批評政府地農地種電政策誤人!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