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0926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32日蘋果日報A2版記者曾盈瑜、黃信維、詹宜軒「房稅減半,誘3.4萬老樓重建」、中國時報A4版記者周恩宇「老屋重建產值,初估27200億元」、聯合報A5版記者潘姿羽「危險老屋重建,產值衝2.7兆」等報導,行政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未來經過評估須拆除的30年以上老屋或是海砂屋等危險建築物,可享受1.4倍基準容積或是1.15倍的原建築容積和建蔽率獎勵,並且享有2年房屋稅和地價稅減半優惠,享受至房屋脫手為止。

 

    內政部葉俊榮部長表示,由於我國30年以上建築物高達384萬戶,其中有45樓的公寓約86萬戶、8.6萬棟,約有3.4萬度耐震係數不足者,許多想改建老屋的民眾,因為土地面積不符合1000平方公尺的規定,或是都更委員會審議過程太久,導致全台45%的房屋屋齡超過30年,如果發生7級以上的地震,恐怕會發生重大災情,因此透過法加速老屋重建。

 

    不過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對此相當反對,像是曾銘宗委員認為草案雖然提供容積率和建蔽率的優惠和房屋稅地價稅的減免,但是傳統公寓戶數多產權複雜,難以符合「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反而讓囤屋族、大地主藉機獲利。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表示,這樣的法律是「都更太上皇」,明顯圖利財團。

 

    對此內政部葉俊榮部長則表示,修法過程中,有些人覺得誘因不夠多,有些人又擔心誘因太多,而他覺得法令內容要明確,由於朝野意見不一,內政委員會將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筆者認為,國民黨的立法委員擔心太多,有「為了反對而反對」之嫌,這樣的法案其實對於都市更新才有幫助,台灣的市容已經很破爛,不需要擔心圖利財團而妨礙台灣進步,筆者支持政府的作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表示老舊建物的安全是台灣目前的大問題,贊成《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勵條例》,以補《都是更新條例》的不足。這兩個法案有儘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必要,立法委員們加油,一起真心為台灣前進打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