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703131009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38日工商時報A16版記者曾麗芳「聚合發董座逃稅12.3億,檢方起訴」、中國時報A9版記者馬瑞君「聚合發老董被訴,追繳146億不法所得」、自由時報C3版「聚合發董總涉侵占,遭追徵146億」等報導,台中知名的「聚合發建設」董事長陳世坤及其妻子陳素娟、總經理祁興國等人涉嫌自2006年起以公司資金購買數筆建案土地登記於個人名下,再以假「合建分售」的方法推案,涉嫌不法所得新台幣110餘億元、逃漏稅新台幣12億元;另外陳世坤也同時被檢方認為侵占公司新台幣23億餘元的款項,被台灣台中地檢署依照背信等罪起訴,請求從重量刑並沒收追徵新台幣1463000餘萬。

 

    起訴出指出,民國105年以前稅法屬於舊制,個人出售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但陳世坤董事長為了獲取「免稅」的利益,竟然涉嫌從民國96年開始從公司將錢匯入自己和其妻子、經理祁興國等人的名下,以個人名義向地主購買土地,再以地主名義和聚合發建設進行「合建分售」,藉此逃避公司營業稅、營所稅合個人土地交易所得稅,清查「獨秀」、「榮耀」、「夏麗宮」和「香緹」等建案,共計逃漏稅達新台幣124140萬元。

 

    筆者認為,建商以個人的名義購入土地再用「合建分售」的方式節稅,是業界常見的節稅方法,檢方這次大動作起訴陳董事長,頗有「殺雞儆猴」的味道,加上現在房地所得合一實施之後,這種建商利用假合建分售節稅的方法,已經正式宣告行不通了,相信很多建商過去也曾用這種方式節稅,恐怕要「挫在等」!!!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檢方這次下手很重,這個案件未來發展如何,仍有待觀察,但對建築業而言,相當震撼,日後公司「節稅」時,一定要更謹慎,才不會造成難以收拾的後遺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