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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117日自由時報A8版記者蕭玗欣、吳欣恬「1789個露營區,首波盤點僅85處合法」、聯合報A6版記者侯俐安、董俞佳「只公布公有合法露營地,其他呢?」等報導,為了整頓違法露營區所設置的露營專區網頁正式上線,首波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盤點過後合法、公有的露營場,但根據民間露營單位統計,目前全台粗估有1789個露營區,觀光局公布的合法露營場地卻只有85處,全國露營場地和法律不到5%

 

    交通部觀光局周永暉局長也表示,已經責成觀光局副局長頭籌開會,釐清各主管機關權責,做好非法露營場地管理稽查,並將訂定「露營場設置及管理要點」明定合法申請流程,讓業者有所依據之後才會進一步公布不合法名單。

 

    根據全台露營區資料搜尋網站「露營窩」統計,全台包含離島有1789個露營區,光是大台北、基隆地區就將近100個露營地,桃園有106個,苗栗、南投超過300個,最受歡迎集中在新竹尖石、五峰和桃園大溪一帶,觀光局露營專區中,新竹縣政府列出的合法露營地,卻只有「峨眉國中」營地一處,顯示政府對個人露營資訊掌握不足。

 

    觀光局技術組莊慧文科長表示,85家公有合法露營場地,均按照《都市計畫法》跟《區域計畫法》合法申請土地使用及建置露營設施場地,目前縣市政府正在清查其他場地的土地使用是否涉及違法占有國有地或未申請執照。有些露營地問題出在地目的用上,還需要由地方縣市和目的主管機關處理,協關單位協助盤整,觀光局會逐步公布違法名單。

 

    林務局表示,經查林業用地上有35處露營地,除了其他機關承租的五筆和向陽森林遊樂區為合法營地,其餘29筆都是違法場地。除此之外還有11處位於土石流潛勢區、2處位於特定水保區、14處位於山坡地、高達67的業者未公布意外險和延期退費等規範。

 

    筆者認為,全台1789個露營區,僅公布85間公家的的「合法」露營場所,可見國內相關管理的法規嚴重落後,希望有關單位盡速清查並且制定相關法規、遊戲規則,對於環境的保護、水土保持和消費者的權益才能有所保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由於行政機關執法不嚴,導致業者不遵循法令,大家都便宜行事;另外,有些法規也太嚴,導致業者不易於完全遵法!現在正是可以好好檢視法令及業者實際情況的時候,讓台灣的「露營區」能更安全,且符合「水土保持」及環境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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