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1217日聯合報A8版記者陳宛茜「德、瑞掀風潮,合作住宅吹向台灣」的報導,在瑞士、德國引發風潮的「合作住宅」,2018年陸續在台灣各地萌芽,包括台中、新北、高雄都已經出現相關合作社,台北市也即將成立,「合作住宅」成了時下自建自宅的新選擇。

 

    「合作住宅」集結志同道合的人集資買地、聘請建築師,透過參與式規畫打造自己家園。20186月台中成立首個住宅合作社「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推動不歧視障礙者、銀髮族、友善融合、環境永續的「合作住宅」,不到半年「住宅合作社」遍地開花,新北、高雄陸續相繼成立,台北友宅社也即將成立。

 

    台中友宅社發起人張月瑩表示,合作住宅是一群願意共同居住一起的人一起集資找地蓋屋,住進後自我管理和維護,不同於三五好友自己蓋房子,建物產權屬於「合作社」,社員過世之後子女可以選擇繼承或退股,想要離開的人可以退股搬出讓需要的人住進來,真正做到「住宅公用」。

 

    台中友宅創設19個會員,有中年單身、退休銀髮族、擁有三子女的夫婦、年青山班族等,張月瑩發起人表示,在高齡和少子化趨勢下,核心家庭、單身、銀髮照顧、青銀共居、青年共居等居住型態不斷湧現,建商主導的房市不及反映多元化的住宅需求,為什麼不能讓自己蓋自己需要的房子。

 

    新北市友宅社鄭文吉發起人也表示,合作住宅少掉建商這關,購屋者至少可以比直接買房省下兩成負擔,出資者可以使用,不需要就退社,因為土地、房子的產權都是屬於合作社,房租和房價也是合作社控制,不容許私人漲價,盼達成「房子是用來居住而非商品」的理想。

 

    筆者認為這樣的構想不錯,不過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仍然普遍存在,此一新的觀念仍有待推廣普及。此外,國外合作住宅可以向政府低價租借公有地興建,但目前台灣政府仍因為受限於相關法規,而無法協助合作住宅解決土地問題,若未來法規修改政策轉向支持,才有可能真的實現。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都持比較保守的看法;過去台灣曾流行過「自造屋」,後來造成不少糾紛。因為蓋房子還是一專業的事,土地的取得建築規劃,如果沒有很強的專業團隊做支撐,想成功就較困難。如想參加這種「合作社」,一定要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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