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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312日經濟日報A11版記者程士華「法拍屋過戶,留意納稅義務」的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法拍房屋過戶之後,買方、賣方分別要注意不同的納稅義務,如果房屋還有欠繳房屋稅、地價稅,這方面稅款沒有結清,還是要由賣方自己繳清,買方則要留意報繳契稅。

 

    地方稅務局指出,一般來說不動產交易訂立契約之後,辦理所有權移轉,必須由稅務機關確認沒有欠稅,才可以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但不動產房屋土地透過法拍移轉產權,即便尚未繳清房屋稅、地價稅,也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導致會發生買方拿到房屋但稅款沒有結清的情況。

 

    地方稅務局表示,對於賣家來說,可能誤以為土地、房屋都法拍,稅款應該也已經繳清,但實務上還有出現拍賣之後,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優先扣繳稅款的情況,這種情形法拍屋所欠繳的房屋稅和地價稅,仍屬於原所有權人的欠稅,不會因為法拍之後而移轉。

 

    對於買方來說,主要留意「契稅」,因為法院拍賣仍是私法上買賣的一種,買受人仍要依《契稅條例》報繳「契稅」。

 

    筆者提醒民眾過戶不動產的同時,房屋稅會結清到簽約當月份,但是地價稅則是按照年度來計算,每年11月開徵,以831日為基準日,當天誰是所有權人,就由他繳納該一整年度的地價稅。所以在過戶的時候,一定要請專業代書分算清楚,互相找補,才不會吃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要參與法拍,一定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程序、法律規定及稅費,甚至前手欠繳管理費的問題也要注意,這樣才不會有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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