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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土地大學問-「共有」「分割」「管理」「出售」報你知| 長璽代書貸款-維峰不動產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1323日經濟日報A16記者翁至威所撰「共有土地辦理分割須課徵贈與土增稅」的報導,共有土地辦理分割,應留意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問題。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常見像是兄弟姊妹分地、祭祀公業分割土地後,會產生持份土地價值增減,若無約定補償機制,依規定須課徵贈與稅及土增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共有人辦理土地分割,若有人多拿、有人少拿,導致衍生課徵贈與稅狀況,應由取得土地價值較分隔前增加者,為「受贈人」,並就其增多部分課徵土增稅;至於土地價值較分割前減少者,則為「贈與人」,依規定應申報贈與稅,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前述受贈人所繳納的土增稅,可從贈與總額中減除。

    土地增值稅,顧名思義即原持有土地持有時間長久土地開始增值時,對土地所增值的部分或是因移轉造成權利人受得利益較多者所課的稅金。在實務上土增稅課稅範圍相當多,例如:買賣、贈與(夫妻的贈與行為較為特殊,夫妻贈與不課稅,但移轉出去給第三人時則會以「當初」第一手取得的公告現值做為計算)、交換、共有土地分割、設定典權、土地合併……等。

    如何推算出自身不動產當移轉時須支付是否高額的增值稅?其一:持有期間,當持有土地年代越久者增值稅越高;其二:查看土地公告現值,每個年度的公告現值並不都相同有可能會有漲有跌;其三:土地持有的大小,簡單來說土地越大增值稅越高,但持份土地者則看誰持有的持分越多就是需支付較多稅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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