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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2月18日聯合報B2版莊琇閔、翁浩然記者所撰「內科夾層違建戶 柯文哲:輔導到合法」的報導,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05年9月通過《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執行計畫》,採「輔導補照、疏導排拆」,但民國106年7月1日強制拆除大限將至,仍有136案違建未改善,對此北市府首度放寬違建戶繳納容積代金,就地合法。但因每案金額初估約新台幣千萬以上,若所有人不願出錢購買「容積」,仍難逃強制拆除。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表示,這是北市第一個用購買容積代金解決夾層屋違建的案例,但除台北市內科地區的列管案件外,其他地區不適用。目前內科夾層違建136案,有101案還可再移入容積,所有人只要願意購買容積代金,並在民國106年4月20日前申請建照及使照的變更,即可望合法;但若夾層增建部分超過未使用完的容積,超過部分仍須面臨拆除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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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鈞地政士

    打民事官司時,如果「訴訟標的」的權利,其取得、喪失、設定或變更,依法必須登記的,當事人已向管轄法院起訴合法而且不是顯無理由時,當事人可以向該「受訴法院」聲請發給「已起訴的證明」;當事人持該「已起訴的證明」像「該管登記機關」請求將「訴訟繫屬的事實」予以註記(參見《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不動產標的」的爭訟涉及運用此規定的情形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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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6年2月15日工商時報A13版記者孫彬訓所撰「華銀挺政策 要增20件都更案」的報導,華南金控吳當傑董事長表示,華南金民國106年全力響應政府三大政策,包含加強五+2新創產業放款與投資、在新南向目標的國家設立更多據點及增加授信,並且辦理都市更新業務,其中都更案更以新增至少20件為目標,力拚都更進入前三名。其中華南銀行預計,民國106年至少有1~2個成功案例,像是華南金位於土城頂埔工業區的土地都更、興建新資訊大樓,有機會在近期取得建照,將以業務風險零中斷為目標,未來華銀新資訊大樓樓層數為地上12層、 地下3層,總面積5,652.37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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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6112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劉懿慧「房租房貸列扣,僅能擇一適用」的報導,房貸族在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以「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國稅局提醒,如果同一年度有承租房屋租金,僅能擇一列報,不能同時申報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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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6111日經濟日報A17版記者林潔玲「私立養護中心,案用途課稅」的報導,財政部表示,針對私立安養、養護中心,提供安養住宿使用的部分稅率為1.5%、直專供辦公室或是醫療使用者稅率為2%,同時作為住家和「非住家」用者,則按照實際使用面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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