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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年元月16日自由時報A8版記者鍾泓良、郭安家所撰「北市單一自住房屋稅 明年降至0.6%」,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06年為鼓勵房屋自住,全國首創「單一且自住」課稅,透過調降稅基使房屋稅實質稅率從1.2%降至1.0%。台北市政府陳志銘副秘書長於108年元月15日透露,市府明年打算一口氣從1.0%調降到0.6%,等於四年調降兩次,預計民國110年繳納時將有逾廿萬戶受惠,但北市藍綠議員批這是柯直攻總統大選的政見,大罵是「政策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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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8年元月14日,蘋果日報A2版記者葉家銘所撰「陳菊任內『賣掉1個梵蒂岡』還債462億 高市大轉彎:盡量不賣地」高雄市長改朝換代,陳菊時期賣地紓減負債的政策也遭重新檢視,光過去4年就賣掉近13萬坪土地,總銷金額台幣462億元,韓國瑜的新市府是否延續賣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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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8年元月7日工商時報A12版記者顏瑞田所撰「高雄地上權住宅 變夯了」,高雄可分割地上權住宅市場接受度提高,永信建設和國揚集團推出地上權商品之後,南台灣代銷天王上揚國際轉向鳳山,推出第二棟地上權透天住宅,另外2個地上權住宅也將接續推出,成為高雄地上權住宅的後起之秀,躍升為高雄地上權住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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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據民國108年元月10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魏喬怡所撰「保存文化遺產、自然景觀...信託公會推台版莎翁故居信託」,國外「事業型經營公益信託」相當普遍,以知名的英國文豪莎士比亞在英格蘭的出生和童年故居為例,因為具有相當的「文化」意義,英國就特地設立了「事業經營型公益信託」,保存文化遺產,更帶動當地的觀光,信託公會也有意針對台灣具世界遺產的潛力點,推動類似的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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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819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王定傳所撰「郭台銘愛廟土城順聖宮 占地判拆」,國民黨前立委盧嘉辰委員因為新北市土城區順聖宫、玄聖慈惠堂和北元乾元功德會共3間宮廟,與土地持分所有人發生產權糾紛,雖然提出這些土地是祖先從日治時期流傳下來的證據影本,但法官不採信,最後被判須拆除占用的建物並賠償相當於租金的損失。其中,順聖宮是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愛廟」,如今卻捲入官司還遭法院得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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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818日經濟日報A13版翁至威「公設保留地贈與子女,免稅」的報導,民眾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是既成道路用地,享有一定稅賦減免,但兩者規定不同。國稅局官員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為繼承或直系血親贈與而移轉,可以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但是既成道路土地只可免計入遺產總額,並無贈與稅相關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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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10713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鍾泓良所撰「4公辦民營泳池私設基地台,市府僅罰三萬」,北市府委外經營的公辦民營泳池竟私設基地台,發射的電磁波恐對影響民眾健康,但市府管理單位卻渾然不知。媒體報導,運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經營大湖、前港、七虎、天溪、北投、青年、克強、前山、玉泉等9處公園附設泳池,其中,玉泉、青年、克強及前山公園竟分別都私設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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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數十年來,宗教在我國社會蓬勃發展;但受限於現行土地法規的不足,宗教團體長期欠缺宗教用途的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規定,才會在借用其他使用分區或用地的情況下,產生出諸多宗教建築違反使用分區或用地的宗教違建情形。

既然宗教活動在我國已經十分普遍,而宗教活動必須倚賴宗教建築物;但是建築物不能脫離土地存在,必須要有適宜的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規定,才能確保宗教建築物能合法存在,也可以避免宗教活動因為建築物有違法的疑慮而被迫中斷。由此可見,確實有將「宗教」單獨列為一種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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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國人有時須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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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71231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翁至威所撰「贈與不動產時間認定,以契約訂定日起算」,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台幣220萬元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及24條之1規定,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且前面所提的「贈與日」就是指贈與契約的訂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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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1071220日記者王莫昀所撰「自住屋要繳稅, 陳沖批刨樹挖根」,新世代金融基金會陳冲董事長即質疑房屋稅路段路違反母法,並抨擊對自住房屋課稅,就是刨樹皮挖樹根,建議持有一戶者應免課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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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1071227日經濟日報A17版記者翁至威所撰,「夫妻贈地課稅 先撥算盤」,夫妻之間贈與除了不用課徵贈與稅外,若是贈與「土地」則可由當事人自行選擇是否要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可以說選擇「緩徵」或「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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