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王映晨地政士

遺產漏列機車,可補辦繼承

 

    112221日經濟日報記者陳姿穎所撰報導「遺產漏列機車,可補辦繼承」,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6款規定,「機車」屬於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新台幣89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遺產總額」,故通常不會有漏補稅的問題。

    一般遺產申報項目有汽、機車等動產時,應填寫車型、車牌號碼、出廠年份、廠牌名稱、汽缸容量及引擎號碼等資料,而交通部公路總局20215月編印《各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窗口作業手冊》規定,250cc以下的普通重型機車,可以免列車號資料,而有所放寬;因此250 cc機車有漏報情形時,繼承人可直接持原先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證明書,至監理所辦理機車所有權的繼承過戶,無須再到國稅局補報。

    但若是被繼承人之250cc以上的機車或是汽車遺產,遺漏未申報遺產稅,則需先至國稅局補報遺產稅,才能至監理所辦理繼承過戶。

    逾期申報的遺產,其補繳的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另外,如果是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則有「罰鍰」規定,除了補徵稅款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鍰。另外依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4條,短漏報遺產稅額在新臺幣6萬元以下或短漏報遺產淨額在新臺幣60萬元以下,可免予處罰。

    遺產稅的申報要留意的事項很多,各種類型的財產申報規定也不同,委託專業人士處理,可避免有遺漏錯誤發生,也可省去大量的時間成本。

    永然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永然也認為繼承發生時,遺產稅的申報相當複雜,遺產的種類五花八門,如不動產、汽機車、飛機、珠寶、藝術品等動產,證券、存款、智慧財產權……等,如有不瞭解,也還請教專業協助,必較省事且避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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