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jpg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615日自由時報A7版記者徐義平「全國逾30年老屋436萬宅,新屋的7.5倍」的報導,國內住宅陷入「老屋比重超高、新屋供給偏低」的困境。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民國110年第一季全國房屋稅籍住宅類有近890萬宅,其中30年以上老屋超過436萬宅、佔比近五成,反觀五年內新屋卻不到60萬宅,僅6.58%,老屋數量更是高達新屋的7.5倍。

根據統計,第一季房屋稅籍及住宅平均屋齡為31年,已經跨過《都更條例》重建更新門檻的30年屋齡,個別屋齡住宅來看,一年新屋僅17.16萬宅,占比不到百分之二,五十年以上老屋卻超過84萬宅,佔比將近一成,顯示「半百老屋」較新屋多出67萬宅。

筆者認為,台灣位於地震帶,因此屋齡太高,有相當的風險,加上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老舊的公寓對於銀髮族相對不友善,會有「困老」的問題,此一問題過去只能靠《都市更新條例》進行「都更」解決,現在又有《危老條例》,政府積極推動,未來應該會有所改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一直很關心人民的「居住權」問題,由於「居住權」是基本人權,政府必須讓人民享有健康、安全、合理空間的居住環境,但老舊房屋因建築結構因素,恐有「安全」的虞慮,再加上早期老舊公寓沒有「電梯」,現在又有「困老」的問題,希望政府拿出魄力,用心推動,改善人民的「居住權」維護,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條例》、《危險及老舊房屋重建條例》,使台灣能讓全球刮目相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